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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等13家企业破产管理人公示(177号)

时间: 2020-08-21 15:57 来源: 司法鉴定处

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
关于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等13家企业破产管理人公示

                     (2020)鄂07技鉴177号

一、申报机构

2020年8月5日,本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、院官网上发布公告,公开选任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等13家企业破产管理人,截止2020年8月14日17:00止,共有27家机构申报,分别是:1.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、2.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、3.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、4.湖北盛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、5.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武汉分所、6.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、7.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、8.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、9.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、10.四川四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、11.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、12.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、13.湖北昌泰祥破产清算服务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、14.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(武汉)律师事务所、15.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、16.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、17.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、18.湖北科嘉清算管理有限公司、19.北京大成(武汉)律师事务所、20.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、21.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、22.江苏钟山明镜(宿迁)律师事务所、23.国浩律师(武汉)事务所、24.无锡市金顺经济咨询有限公司、25.北京市京师(武汉)律师事务所、26.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、27.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(排名不分先后)。

二、评审结果

本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工作会议,根据本院公告要求及破产管理人申报资料,选出了5家备选机构,分别是: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、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、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、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(排名不分先后)。

在院监察处现场监督下,随机摇号确定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等13家企业破产管理人为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,第一备选机构为湖南人和律师事务所,第二备选机构为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。

三、公示

公示期为2020年8月21日至8月28日下午17时止。

公示期间,发现本院在确定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等13家企业破产管理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,可向本院监察部门举报,举报电话027-60698713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